要求警方解封理大入稟申覆核 法官拒受理指警方依法執行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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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頒下判詞拒受理。(資料圖片)

香港理工大學遭警方包圍近兩星期,長洲居民郭卓堅上周就此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警方無證據指控理大內所有人均屬暴徒,要求警方解封理大。法官今(28日)頒下判詞拒絕受理申請,指以當日發生的事情來判斷,警方行為大體上屬有法理依據下執行權力。

法官於判詞中指出,每名因今次理大事件而被警方拘捕的人,拘捕是否合法,需視乎證據和理由,不能一概而論。而以當日發生的事情來判斷,警方對理大的進出有所監視和管制,在沒有實質證據證明在哪方面有誤的情況下,大體上屬有法理依據下執行權力。

但法官又強調,若然申請人能提出具體指控,證明警方行為並非依法行事或不合理,法庭定當詳加審理,而隨著時日增加,警方行為的合理性可能隨之而削弱。法官指就本案而言,在欠缺具體細節的情況下,申請人未能提出充分理據令法庭認為警方現時的行為屬不合法或不合理。法官又指,至於被捕人士會否被控以暴動罪,則屬律政司的判斷,最終決定權不在警方。

記者:楊詠渝